2021年07月19日哈尔滨骏诚釆石有限公司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哈尔滨骏诚釆石有限公司采石场建设项目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山镇于店村隆兴屯五组 哈尔滨骏诚釆石有限公司 黑龙江环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矿区面积为0.0981km2,本项目设计开采规模为50万立方米/年,矿产品种为普通建筑用碎石,矿山开采方式为台阶式露天开采。矿山资源储量为410.26万立方米,可采资源储量为397.95万立方米,开采深度321-232m,开采台阶高度15m,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矿区内生活用水由深水井供给,矿区汇水用于生产降尘。办公室采用电采暖。 (一)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表土及土岩剥离粉尘、爆破粉尘、凿岩穿孔粉尘、集堆铲装粉尘、运输扬尘、排土场粉尘。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车,剥离的表土设置固定堆放点,运输车辆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表土及土岩剥离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用露天深孔微差爆破,采用水压爆破方式,爆破区采取洒水措施,钻孔、集堆及铲装时采取洒水抑尘。表土及土岩剥离时采用洒水抑尘。运输场地道路采取限速及洒水抑尘措施,排土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判定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以项目排放的所有污染源经估算模型计算,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厂界外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标准值,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水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为矿区汇水。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运营期矿区汇水汇入500m3防渗贮水池,用于生产降尘。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凿岩机、转载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0-120dB(A)。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做好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爆破时间选择在上午9点至10点,爆破前告知周边居民;采用露天深孔微差爆破,控制爆破方向,减少爆破次数,减轻振动影响。空压机、凿岩机等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远离外环境敏感点布设,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土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18000m3、土岩7000m3,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5t/a,废机油0.5t/a,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表土及土岩暂存于排土场内,用于矿区植被恢复。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处置。剥离表土用于生态恢复,土岩外售综合利用。炸药包装物由爆破部门统一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生态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修建扰动地表地貌,植被遭到破坏,引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运营期矿体开采、排土场等工程建设,改变地表形态,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新的水土流失。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职工的行为管理,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在道路边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严格控制开采作业范围。上层覆土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堆放。严禁捕杀或破坏野生动物,加强职工的行为管理,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在道路边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防止捕猎野生动物、滥采天然植被。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以免破坏本区的生态环境。绿化树种、草种采用原生种,避免破坏区域生态系统。采取边开采边进行生态恢复,以减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合理选择剥离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露天采坑边坡和平台及时平整,边开采边加固护坡防止大面积塌陷,防止重力侵蚀,减少水土流失的影响。排土场外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评估认为,报告表采取的生态防治措施总体可行,生态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六)服务期满 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场地生态恢复产生的环境影响。 防治措施:露天矿采场开采完结后,对工业厂区、生活区的设备、建筑物拆除,进行场地平整后覆土,并栽种植被。矿山退役后,将整个矿区用地进行土地恢复和植被恢复等措施,工业用地、排土场及运输道路恢复成林地;开采区边坡采取厚层基质喷附措施进行绿化,采用以台阶为主的复垦工程。

公开时间: 2021-07-19至2021-07-24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阿城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451-53797810
通讯地址: 阿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