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方正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方正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方正县方正镇山花街94号 方正县人民医院 黑龙江省晟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建设单位:哈尔滨方正协和医院 (二)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方正县物华街65号,哈尔滨方正协和医院主楼一楼。医院东侧为医院家属楼,南侧为物华街,西侧为农林路,北侧为天宝街。DSA机房东侧紧邻缓冲间、休息室和储物间,南侧紧邻走廊,西侧紧邻污物间和室外,北侧紧邻设备间和控制室,楼上为化验室,楼下无建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哈尔滨方正协和医院主楼一楼新建DSA机房,DSA机房占地面积为56.92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积49.9平方米。在室内安装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为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所需职工由医院内部调配,无新增人员。 (五)项目投资及进度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8%。项目预计于2021年2月投入使用。 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对原房间的墙体改造及装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如下: (一)废气 环境问题:本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只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防治措施:安装中央空调进行动力通风换气,排出机房。 (二)固体废物 环境问题:主要为手术过程中产生的棉签、纱布、手套、器具等医疗废物。 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暂存在机房中的医疗垃圾桶,手术结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电离辐射 环境问题:本项目涉及X射线,项目运行时会对医护等职业人员以及机房附近其他科室医生、护士、患者等公众人员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防治措施:该机房东墙、西墙、南墙和北墙,墙体均为240mm厚实心砖结构和12mm硫酸钡板,棚顶为160mm厚混凝土浇筑,棚顶铺设12mm硫酸钡板。DSA射线装置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屏蔽设计,设置辐射指示灯和辐射危险标志、安装监视和对讲设备,并配备相关的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具,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机房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设警示语句,机房门设置闭门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机房门有效联动。医护人员配备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 辐射影响分析:经计算,在摄影和透视过程中,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设备在透视条件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1位操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为0.00884mSv,1位手术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为1.41mSv,均小于剂量约束值5mSv/a要求;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为0.0007mSv,小于剂量约束值0.25mSv/a要求。DSA机房的辐射防护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相关要求。

公开时间: 2020-12-28至2021-01-02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方正县生态环境局,魏志勇
联系电话: 57118067
通讯地址: 天宝街6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