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延寿镇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改造项目 |
延寿镇北侧边缘4.5km处(延寿县延寿镇垃圾处理场内) |
延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黑龙江环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延寿县延寿镇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新增一套处理规模为100m3/d渗滤液处理设备,现有规模为50m3/d,总处理规模达到150m3/d,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池+二级DTRO处理方法,渗滤液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后,在污水暂存池暂存,定期用罐车运至延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400万元。本项目预计2021年2月竣工。 |
(一)水环境
营运期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池+二级DTRO”处理方法,渗滤液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后,在污水暂存池暂存,定期经罐车运至延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
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恶臭气体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处理,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硫化氢和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硫化氢和氨气在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判定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以项目排放的硫化氢和氨气为污染源,经估算模型计算,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厂界外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标准值,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三)声环境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经“环评文件”预测,厂界外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营运期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送至填埋区进行卫生填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