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3日哈尔滨打包幸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哈尔滨打包幸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1号 哈尔滨打包幸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1号。项目北侧为嵩山国际和赫时营销中心,东侧为赫时小区和金色路园小区,南侧为鸿利天下大观营销中心和新苑小区,西侧隔嵩山路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学区。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6平方米。企业租赁哈尔滨鼎新五金厂现有闲置厂房进行蛋糕生产,年生产蛋糕72吨。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本项目预计2019年6月投产。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溶气气浮式污水处理工艺)处理,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2.施工期装修材料室内堆存,场地洒水降尘,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营期食堂设置三个灶头,食堂安装去除效率不小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烘烤油烟经去除效率不低于8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距地面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室外风机设备合理布设,避开敏感目标,西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符合1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营期生活垃圾、废蛋壳、残次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市政部门处置,餐馀垃圾和废油脂按照《哈尔滨市餐饮和食品加工业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哈环发[2004]5号文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

公开时间: 2019-05-23至2019-05-30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哈经开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451一82294170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