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8日依兰县东升风电场(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依兰县东升风电场(重新报批) 位于哈尔滨市依兰县三道岗镇、江湾镇境内。E区位于东经129°53′26″~130°4′20″、北纬45°56′54″~46°4′25″之间。F区位于东经129°34′16″~129°47′34″、北纬46°3′10″~46°8′56″之间。 依兰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依兰县东升风电场项目于2019年8月26日取得哈尔滨市依兰生态环境局《关于依兰县东升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依环审表[2019]25号),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E区至F区部分进行调整,220kV线路长度由原来的50公里增长至53.72公里,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米的累计长度为19.6公里,为原路径长度的39.2%,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依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输电线路调整属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依兰县三道岗镇、江湾镇境内。项目分为E区、F区两部分。E区位于东经129°53'26〃~130°4'20〃、北纬45°56'54〃~46°4'25〃之间。F区位于东经129°34'16〃~129°47'34〃、北纬46〃3'10〃~46°8'56〃之间。风电机组周围均为一般农田或林地,升压站周围均为一般农田,输电线路两侧均为一般农田和林地。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风电场规划面积211.25平方公里,分为2个场区,电场规划容量200MW。风力发电机组合计71台;新建2座220kV升压站;8条35kV架空与直埋电缆混合集电线路,架空集电线路长56.8公里、直埋电缆线路长47.5公里,设置铁塔297基;1条220kV架空输电线路,长53.72公里,设置铁塔167基。新建单车道场内道路长度约37公里;新建273米进站道路。 风电场年理想发电量为832.71GWh,总折减系数27.39%,年上网电量604.768GWh,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3024h,容量系数0.345。 项目永久占地147027.86平方米,为一般人工林地和一般农田;生活用水由升压站深井水提供,冬季采暖采用电取暖方式。 项目总投资15050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0.12%。 (一)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场地抑尘用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消毒池(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工艺,设计废水日处理能力1吨,处理后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排入1座30立方米清水池,冬储夏用,作为站区绿化用水。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变压器事故池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及临时堆土场遮盖,控制运输车辆等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场界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水量小,废气以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判定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以项目排放的氨、硫化氢污染源,经估算模型计算,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厂界外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标准值,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三)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环评文件”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风电机组昼间150米外、夜间400米外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该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通过类比《安达市昌德镇20MWp光伏地面电站1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中220kV架空输电线路监测数据,本项目220kV架空输电线路中心线下昼夜间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运送至制定地点处置。工程占地表土及挖土方分层回填。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堆肥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产生后,不在站内暂存,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及处置。 (五)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或减少临时场地占用,控制用地范围,注意保护相邻植被,表土和挖方土分层堆放及回填,堆土场采取草袋土拦挡和密目网苫盖,设置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复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破坏植被等活动。 (六)运营期本项目升压站厂界外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220kV架空输电线路边导线下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符合(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输电线路应优化选址,远离居民区,线路设计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七)根据“环评文件”计算,运营期风电机组形成的光影影响范围为454.68~583.07米,该光影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不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光影影响。 (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箱式变压器及升压器中的变压器油,铅酸蓄电池中的硫酸,污水处理站使用的氯酸钠、盐酸及二氧化氯等,存在泄漏环境风险,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箱式变压器下均设置2立方米事故油池(合计71座)、升压器下均设置45立方米事故油池(合计2座),同时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限度。

公开时间: 2021-03-18至2021-03-23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依兰县生态环境局,陆阳、郭囡囡
联系电话: 57228629
通讯地址: 东顺城路中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