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3日哈尔滨市我宠我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哈尔滨市我宠我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3号(新苑小区3-1栋3单元1层1号) 哈尔滨市我宠我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北方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普通合伙)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3号(本项目所在建筑为地上7层,3-7层为居民)。项目东侧紧邻经营商服,南侧10m为黄河路(主干路),西侧紧邻经营性商服,北侧为新苑小区院内。建设性质为新建。该公司租赁商铺总建筑面积400m2,利用其中1-2层进行建设。主要建有候诊区、治疗区(含手术室、X光室、化验室、就诊室、住院室等)、商品区、美容区、寄养区、药房和卫生间等。年接诊动物1080例、宠物美容360只。医院设有腹腔手术。 1.运营期诊疗废水经消毒(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后与生活污水、美容洗澡废水及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2.运营期加强室内通风,及时对医院内部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和喷洒空气清新剂的方法控制异味。采取措施后,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3.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4类标准要求。楼上居民室内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4.运营期生活垃圾、美容废物等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宠物粪便喷洒生石灰消毒灭活,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和裙墙进行防渗,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

公开时间: 2019-05-23至2019-05-30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哈经开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451一82294170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