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3日哈尔滨起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哈尔滨起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镇东和村五家子屯 哈尔滨起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清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镇东和村五家子屯,项目北侧和西侧为民房,南侧为空地,东侧隔村路为民房。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租赁哈尔滨市枫叶服装加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081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生产,设有库房和生产车间,年产纸箱30万个。项目生产原料为纸板、油墨和胶水,原料均为外购。项目水源为自有水井,生产及冬季取暖采取电加热。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布局合理,环保投资比例合适。 (一)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三)运营期印刷工序和粘箱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 (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生活垃圾和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处理。油墨包装桶、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 (六)总量控制 名称 预测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挥发性有机物 0.0465t/a 1.3126t/a (七)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和限制类,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八)项目租用原有厂房,用地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

公开时间: 2021-07-13至2021-07-18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双城分局
联系电话: 0451-51626026,0451-51626026(传真)
通讯地址: 双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