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3日哈尔滨老许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哈尔滨老许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乡新胜村 哈尔滨老许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源之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乡新胜村。项目东侧、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新胜蛋禽批发市场仓库,北侧为农田。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租用个人厂房和设备,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厂房设有清洗间、卤制间、晾晒间、锅炉房、包材间,杀菌间、原辅材料暂存间、成品间等。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内设置1条卤鸡肝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卤鸡肝,年产量90吨。项目质检外委。水源由新胜村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冬季生产和供暖由2台0.5t/h燃气蒸汽锅炉提供。项目性质为新建。 (一)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A2/O”,处理后的污水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与锅炉定期排水、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排入防渗储水池(容积24m3),定期由罐车送入双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拉林河,最终汇入松花江。 建设6m3事故池收集污水站事故排水。污水处理站、储水池、事故池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 (三)生产车间卤制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生产车间密闭,厂界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值要求。 2台0.5t/h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用热和冬季采暖,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每台锅炉采用单独烟道,2台锅炉共用一根8米高烟囱。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年燃液化石油气21.93万立方米。 污水处理站设施为封闭的一体化设备,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交由市政部门处置,废包装收集后外售。 (六)总量控制 污染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COD 氨氮 预测排放量(t/a) 0.031 0.039 0.322 0.156 0.019 核定排放量(t/a) 0.043 0.109 0.434 0.766 0.019 (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及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八)项目用地现状为建设用地,选址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选址合理. (九)环境风险 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中甲烷、乙烷、乙烯、丁烷、丙烷、丙烯、丁烯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危险物质,存在泄漏、爆炸等风险隐患。液化石油气由储气钢罐储存,每罐50千克,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定期对天然气泄漏测量、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和保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杜绝风险事故发生。

公开时间: 2021-07-13至2021-07-18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双城分局
联系电话: 0451-51626026,0451-51626026(传真)
通讯地址: 双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