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8日沥青砼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1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沥青砼搅拌站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长岭镇井堡村 哈尔滨冠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长岭镇井堡村,企业租赁黑龙江省呼兰养路总段呼兰养路段原原野道班处场地、房屋及设备进行生产,新建监控机房、原辅料堆场和环保治理设施。项目占地面积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982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原料为沥青、石料、矿物粉,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1032吨。生产供热由1台22KW导热油炉和1台柴油燃烧器提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环评报告表2-1,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一)该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用水。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沥青储罐和柴油储罐四周设置围堰,罐区及厂区地面采取混凝土结构硬化措施,危废暂存间底部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地面及边墙采用混凝土浇筑,在混凝土表面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二)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运输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运输,粉性物料覆盖存放,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该项目运营期干燥滚筒燃烧器、拌合楼、粉料供给系统粉尘冷料仓整体加装护罩,原料上料、输送及干燥滚筒废气(石料烘干工序粉尘、干燥滚筒燃烧器废气、筛分工序粉尘、沥青砼搅拌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再通过主楼搅拌机卸料口处及沥青罐(沥青储罐大呼吸产生沥青烟)出气孔处的引风管,引至低温等离子补集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经风机引至15高1#烟囱排出。颗粒物、SO2、NOx、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四)该项目运营期导热油炉,烟气经15m高2#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五)该项目运营期原料堆场采取洒水及苫盖措施降低粉尘污染;柴油罐采用卧式双层储罐,安装呼吸阀。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六)该项目冬季供热暖采用电采暖。生产供暖采用燃油燃烧器、导热油车间无需供热。 (七)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禁止施工,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值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东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符合2类标准要求,。 (八)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和除尘器收尘部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不暂存。 (九)该项目该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十)该项目属于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十一)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需要申请交易的,必须在审批后,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取得总量交易。

公开时间: 2021-06-18至2021-06-23 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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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