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30日黑龙江匀商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3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黑龙江匀商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同公路12km处 黑龙江匀商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湖南弘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2019.39平方米,建筑面积980平方米,对其租用建筑进行改造建设为储存库。项目建成后废铅酸蓄电池年周转量为9500吨,废铅酸蓄电池最大贮存量为100吨。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存放,不涉及运输过程(运输专门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实施),不实施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及后续加工,经收集后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运输至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冬季库房内的办公区采用电取暖。 运营期设置一套带有空气过滤系统的负压排气装置(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高度15米。采取厂区防渗、监测与管理及应急响应等措施如下: (1)重点防渗区:储存库地面、事故池全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渗层为水泥地面硬化,上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此外,事故池底部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池底及边墙采用混凝土浇筑,保证无渗漏缝,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2)一般防渗区:储存库大门出口至物品运输通道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采取水泥地面硬化,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 (3)设置截流槽、导流沟、临时应急池和废液收集系统;废旧蓄电池储存库设计截堵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大于截堵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整个储存库地面做水泥硬化处理并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地面与裙脚所围建区域需铺设到0.5m高的位置,项目建设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4)监测与管理 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铅、硫酸盐、铬、铁、锰,一旦监测地下水受到污染,应立即采取人工补给或抽水方式对被污染的地下水进行处理。制定信息公开计划。环评单位以事故池在非正常状况下渗漏进行预测,发生污染后100天时,污染物铅最大超标距离为14米,最大影响距离为27米;发生污染后1000天和3000天时,污染物铅无超标点,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36米和48.25米。 (5)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企业应严格完善落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当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立即抽出废液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将会有效抑制污染物向下游扩散速度,控制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处置。事故工况下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收集桶中,泄漏电解液、擦拭电解液产生废水和破损的蓄电池放入2立方米的耐酸容器,擦拭电解液产生的废抹布、废防护服、废手套放入危险废物收集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开时间: 2021-04-30至2021-05-05 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道外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 88390617(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10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