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生态环境局公告 第1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生态环境局公告 第1号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经审查,下列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 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序号 |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黑龙江永乾商贸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温立刚 | 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乡永胜村 | 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新香坊村 | 拆解通信设备、电力设备、服务器共9000吨/年。 其中: 1、通信设备(包括交换机、BTS机柜、UPS电源、配线架)5000吨/年; 2、电力设备(电源柜、高低压配电柜、电表、刀闸开关)3000吨/年; 3、服务器(不含电脑主机)1000吨/年。 | 18545555222 | 不得拆解利用处置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
日期: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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