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哈尔滨市巴彦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验收决定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验收意见。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批复全文 |
1 | 关于巴彦县百众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环监验字[2019]16号
| 2020年6月30日
| 巴彦县百众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 | 巴彦县红光乡先锋村 | 巴彦县百众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
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巴彦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1-560596004
通讯地址:巴彦县人民大街